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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京财税[2004]497号颁布时间:2004-04-08

       2004年4月8日 京财税[2004]497号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财税 明电[200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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