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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4]17号颁布时间:2004-01-30

     2004年1月30日 京国税发[2004]1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 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54号)转发给 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 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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