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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京财税[2004]55号颁布时间:2004-01-17

     2004年1月17日 京财税[2004]55号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 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3]25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 置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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