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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十五”期间宣传文化单位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3]523号颁布时间:2003-03-24

     2003年3月24日 京财税[2003]523号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十五”期间宣传文化单位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7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十五”期间宣传文化单位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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