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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取得的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3]839号颁布时间:2003-05-08

     2003年5月8日 京财税[2003]839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取得的特殊临时 性工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1号)转发 给你们,请及时贯彻落实。对于在文件执行过程中以及在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发 现的其他问题,请各单位尽快上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个人取得的特殊临时性工 作补助等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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