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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韩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法[1998]486号颁布时间:1998-10-28

     1998年10月28日 京地税法[1998]486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韩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1998]5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文中所提中韩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请见《北京市地方税收业务手 册》第十七集“涉外税收协定集”(之三)。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韩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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