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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通知

京地税法[1999]402号颁布时间:1999-08-02

     1999年8月2日 京地税法[1999]402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的通知》(国税函[1999]4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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