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工作联席会议规则》《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北京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法(2001)524号颁布时间:2001-10-30
2001年10月30日 京地税法(2001)52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工作联席会议规则》
《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北京市私营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73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
对《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北
京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诉处理办法》中涉及的地方税收事项,请各单位严格按
照规定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证明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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