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一[2000]174号颁布时间:2000-04-13
2000年4月13日 京地税一[2000]174号
(通知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
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28日 国税函[2000]21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为实行政企分开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国家将西安邮电通信设备厂等19家企业
的国有资产无偿划归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所有,对由此而增加的资金如何征收
印花税问题,经研究决定:
对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因西安邮电通信设备厂等19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无
偿划归其所有而增加的140351万元实收资本免征印花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