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通知(1)
京地税企[1998]334号颁布时间:1998-07-31
1998年7月31日 京地税企[1998]334号
(通知略)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通知
1998年6月2日 京财会[1998]333号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8]10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
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学习、贯彻并从1998年1月
1日起执行。
一、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贯彻收付实现制原则,按企业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部分编制的。企业应通过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对企业偿债能力、
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等现金流量信息进行较全面的反映和预测,以补充资产负债表和
损益表对企业财务信息揭示的不足,从而促进企业改变不合理的资金结构,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益。
二、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财务状况变动情况的报表,请各企业
在1998年年末编制年报时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不再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本市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包括集团、公司)、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等
各类企业,均须按本通知执行。
四、有关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财政部文件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通知
1998年3月20日 财会字[1998]10号
(通知略)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
引 言
1.本准则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其应提供的信息。
2.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
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
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定 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2)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以下在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现金流量,指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
现金流量的分类
4.现金流量应分为以下三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6.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包括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因
销货退回支付的现金);
(2)收到的租金;
(3)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4)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7.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不包括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
税额;扣除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2)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支付的增值税款(不包括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
(5)支付的所得税款;
(6)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
其处置活动。
9.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3)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
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
10.投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12.筹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3)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3.筹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
(1)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3)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4)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6)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14.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现金流量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
流量,并单独列示。
15.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总额,应扣除因购
买或处置取得或支付的现金,以净额列示。
16.企业应在报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
下列信息:
(1)购买或处置价格;
(2)购买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清偿的部分;
(3)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
(4)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金融保险企业现金流量
17.金融保险企业现金流量项目归类有其特殊性。企业在编制本表时,前述现
金流量项目归类不适用的,可根据其行业特点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18.金融企业的下列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项目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1)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
(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
(3)同业存款及存放同业款项;
(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的资金;
(5)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6)收回的已于前期核销的贷款;
(7)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买卖证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现金;
(8)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
19.保险企业的与保险金、保险索赔、年金退款和其他保险利益条款有关的现
金收入和现金支出项目,应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20.现金流量表应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报告企业的现金流量。
21.现金流量一般应分别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
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应以净额列示。
金融企业下列项目应以净额列示:
(1)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
(2)活期存款的吸收与支付;
(3)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
(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
(5)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证券的买入与卖出;
(6)委托存款与委托贷款。
22.企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以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
率或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应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
列示。
23.有些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应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
到前述现金流量类别中,并分别列示。
24.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即,通过现金收入和支出的
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时,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取得:
(1)企业的会计记录;
(2)根据以下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①本期存贷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②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项目;
③其现金影响属于投资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
25.企业还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对净利润进行调节的项目主要包括:
(1)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
(2)固定资产折旧;
(3)无形资产摊销;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
(5)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6)财务费用;
(7)投资损益;
(8)递延税款;
(9)存货;
(10)经营性应收项目;
(11)经营性应付项目;
(12)增值税净额。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26.对于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可能在未来影响企业现
金流量的重大投资、筹资活动,也应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如企业以承担债务形式
购置资产、以长期投资偿还债务等。
附 则
27.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28.本准则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现金流量表参考格式
附录:现金流量表参考格式
现金流量表
会×03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收到的租金 2
收到的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3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
现金流入小计 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
支付的增值税款 12
支付的所得税款 13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1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
现金流出小计 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0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21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2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
现金流入小计 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8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9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
现金流出小计 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6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37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8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
现金流入小计 42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3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44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45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6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47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4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
现金流出小计 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5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
补充资料 行次 金额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56
以投资偿还债务 57
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 58
以存货偿还债务 59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62
加: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 63
固定资产折旧 64
无形资产摊销 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6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67
财务费用 68
投资损失(减:收益) 69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7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7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7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73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78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在年末编制年报时编报现金流量表。企业编报现金流量表以后,不
再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
(二)现金流量表应标明企业名称、会计期间、货币单位和报表编号。
(三)现金流量表应由制表人、会计主管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企业应当根据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需要,做好有关现金账簿的设置等会计基
础工作,有条件的企业还应设置编表所需要的有关辅助账簿。
(五)企业应当就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加以披露。现金等
价物的确认标准如有变更,应对其加以说明,并应披露确认标准变更对现金流量的影
响程度。
二、说明
(一)关于定义
本准则的定义部分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现金流量”三个概念。本
准则中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概念,如“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
等,这些概念的定义在正文中交代。
1.现金
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会计上所说的现金通常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不仅包
括“现金”账户核算的库存现金,还包括企业“银行存款”账户核算的存入金融企业、
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也包括“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
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应注意的是,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中有些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如,不
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现金,而应列作投资;提前通知金融企业便可支
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2.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
可视为现金。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
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一项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较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三个月内到期。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等。
3.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是某一段时期内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如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出售固定资产、向银行借款等取得现金,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入;购买原材料、接
受劳务、购建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偿还债务等而支付现金等,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出。
现金流量信息能够表明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资金是否紧缺,企业偿付能力大小,
从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提供非常有用的信息。
应该注意的是,企业现金形式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如,企业从银
行提取现金,是企业现金存放形式的转换,并未流出企业,不构成现金流量;同样,
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也不属于现金流量,比如,企业用现金购买将于3个月
内到期的国库券。
(二)关于现金流量的分类
本准则将现金流量分为三类,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根据上述定义,经营活动的范围很广,它包括了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
所有交易和事项。就工商企业来说,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
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等。
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编制现金流
量表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归类。由于金融保险企业比
较特殊,本准则对金融保险企业经营活动的认定作了提示。
2.投资活动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
活动。这里所指的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持有期
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
这里之所以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排除在外,是因为已经将包括在
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
投资活动主要包括:取得和收回投资、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等等等。
3.筹资活动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这里所说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与资本有关
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项目,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等。
这里“债务”是指企业对外举债所借入的款项,如发行债券、向金融企业借入款
项以及偿还债务等。
(三)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一般包括:收回当期的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
收回前期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以及转让应收票据所取得的现金收入等。发生销货
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款中扣除。
本项目不包括随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一起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这部分税款已
单设项目反映。
企业当期销售货款或劳务收入款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入+当
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当期的预收账款-当期因销售退
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上述公式中的各项目,除坏账损失外,均不包括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入同时
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如,某企业本期商品销售收入为280万元,以银行存款收讫,应收票据期初
余额为27万元,期末余额为6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0万元,期末余额为
40万元,年度内核销的坏账损失为2万元。另外,当期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退货价
款3万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本例中的各项数据均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2800000
加: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270000-60000) 210000
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1000000-400000-20000)
580000
减:当期因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 30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60000
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的期初期末差额为负数,则上述式子中
“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和“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的数字应为零,而不能
填列负数。式中各项数字均不包括增值税,收到和退回的增值税款在“收到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项目中反映。
2.收到的租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
3.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而取得的现金,应
单独反映。为便于计算这一项目的现金流量,企业应在“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科目下分设“货款”和“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货款”
科目用以调整计算销售、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例如,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单价1000元,数量为100件,增值税税率为
17%,货款以现金收讫;前期销售商品一批,价款为20万元,其应收账款(含增
值税)为23.4万元,本期以现金方式收讫;另外,前期出口商品一批,已缴纳增
值税,按规定应退增值税0.85万元,前期未退,本期以转账方式收讫。
本期增值税(1000×100×17%) 17000
加:收回前期应收增值税 34000
收回出口退税 8500
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出口退税 59500
4.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企业除增值税税款退回外,还有其他的税费返还,如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
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这些返还的税费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在本项目中反映。
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当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当期支付的前
期购买商品的应付款以及为购买商品而预付的现金等。
因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而同时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在
“支付的增值税款”项目中反映。如果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其中所含的增值税进
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则仍在本项目中反映。
企业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支
付前期的应付账款+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票据+当期预付的账款-当期因购货退回收
到的现金
上述公式中所列各项均不包括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当期购买原材料,货款为15万元,增值税为2.55万元,价款
用银行转账支票支付;本期支付应付票据10万元(不含增值税);用银行汇票支付
材料价款,收到银行转来银行汇票多余款收账通知,余款0.0234万元,材料及
运费9.98万元,其相应的增值税为1.6966万元;购买工程用物资15万元
(含增值税),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则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可计算
如下:
当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150000
99800
加:当期支付的应付账款 0
当期支付的应付票据 1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9800
6.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企业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租金按当期实际支付的款项反映。
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现金。支付给
职工的工资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等;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现金,如企业为职工
交纳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等。
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应在"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例如,某企业本期实际支付工资50万元,各种奖金20万元,其中经营人员工
资30万元,奖金15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20万元,奖金5万元。
经营人员工资 300000
奖金 150000
本期支付的职工工资 450000
8.支付的增值税款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实际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及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为便于计算这一项目的现金流量,企业应在“应付账
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下分设“货款”和“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货款”科目用以调整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支付的增值税应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例如,企业购买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收到的增值
税发票,全部价款以银行存款付讫;又购买一小规模纳税人产品一批,价值20万元,
价款未付。本期以转账支票支付应付票据(含增值税)1.17万元,其中增值税款
为0.17万元,增值税发票已收到;当期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3.4万元。
当期购货支付的增值税(1000000×17%) 170000
本期支付应付票据所含增值税 1700
当期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34000
支付的增值税款合计 205700
9.支付的所得税款
本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实际支付的所得税。
例如,企业期初未缴所得税28万元;本期发生的所得税310万元已全部交纳;
期末未缴所得税12万元。
本期发生的并缴纳的所得税 3100000
加:前期发生本期缴纳的所得税(280000-120000)160000
当期缴纳的所得税 3260000
10.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于当期实际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
各种税款。包括本期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税金和当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金以及预付
的税金。
对有关投资项目发生的税金支出,不应列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在有关投资
项目中列示。如缴纳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应在“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反映。
11.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主要项目外,企业还有一些项目,如管理费用等现金支出,可在“支付的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