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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得税问题的文件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1]24号颁布时间:2001-02-05

    2001年2月5日 京国税发[2001]2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 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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