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京财会[2000]1170号颁布时间:2000-07-25

     2000年7月25日 京财会[2000]1170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开发区分局、各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 会[2000]3号)(略)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