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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199号颁布时间:2000-12-05

     2000年12月5日 京国税[2000]199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200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 告市局。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0年12月 26日 国税发[2000]155号)(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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