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186号颁布时间:2000-11-14
2000年11月14日 京国税[2000]18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将你辖区内随军家属企业清理
情况于2000年12月30日上报市局。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9
月20日 财税[2000]84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