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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186号颁布时间:2000-11-14

     2000年11月14日 京国税[2000]18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将你辖区内随军家属企业清理 情况于2000年12月30日上报市局。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9 月20日 财税[2000]8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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