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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流[2000]545号颁布时间:2000-10-23

     2000年10月23日 京国税流[2000]545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0]69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 年9月7日 国税函[2000]69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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