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流[2000]452号颁布时间:2000-08-29
2000年8月29日 京国税流[2000]45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有关问题的
批复》(国税函[2000]58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0年8月2日 国税函[2000]584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