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京财税[1998]781号颁布时间:1998-07-24
1998年7月24日 京财税[1998]781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18号《关于对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
所得税的通知(1998年7月2日 财税字[1998]11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