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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8]546号颁布时间:1998-12-07

    1998年12月7日 京地税个[1998]546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了解有来源 于中国境外所得的个人纳税人的收入及纳税情况,摸清税源,并依照总局文件认真执 行。在执行中有何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以利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 998年8月12日 国税发[1998]12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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