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中国事务所更换驻在员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7]365号颁布时间:1997-08-06
1997年8月6日 京地税个[1997]36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中国事务所更换驻在员免征个人所
得税的通知》(国税函[1997]3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中国事务所更换驻在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的通知》(1997年6月19日 国税函[1997]36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