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7]67号颁布时间:1997-01-31
1997年1月31日 京地税个[1997]67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
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2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1996年12月4日 国税发[1996]22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