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京财税[1995]2329号颁布时间:1995-11-21
1995年11月21日 京财税[1995]2329号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
知〉财税字(1995)7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1995年10月5日 财税字(1995)7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