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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继续做好钢材以产顶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110号颁布时间:2000-07-05

     2000年7月5日 京国税[2000]11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继续做好钢材以产顶进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贸易[2000]56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部署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外汇    管理局关于继续做好钢材以产顶进工作的通知(2000年6月15日 国经    贸贸易[2000]56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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