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使用手工版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征[2000]380号颁布时间:2000-07-24
2000年7月24日 京国税征[2000]38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使用手工版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0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使用手工版专用发票有
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26日 粤国税发[2000]15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