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081号颁布时间:2000-04-24
2000年4月24日 京国税[2000]081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2000]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严格按照北京市国家税
务局(京国税[1997]130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