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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南昆铁路货物临管运价的批复

发改价格[2006]323号颁布时间:2006-02-28


铁道部:
  你部《关于南昆线发到货物运价问题的函》(铁财函[2005]8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昆铁路(南宁南站-昆明东站,含威舍站-红果站支线)货物临管运价比照国铁电气化正式营业线统一运价水平执行。
  运价调整后,南昆铁路继续与执行统一运价的国铁正式营业线实行分段计费,不另行收取铁路建设基金。
  二、南昆铁路农用化肥运价,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24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今后遇国铁正式营业线运价调整,由你部比照国铁统一运价水平,对南昆铁路货物临管运价做相应调整。
  另外,请你部研究规范国铁线路运营管理,解决部分线路长期临管运营问题。
  以上,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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