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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255号颁布时间:2006-02-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烤烟生产,促进烟叶生产稳定发展,现将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国烤烟收购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现行一至四价区中准级烤烟收购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
  二、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详见附表一)。
  三、各价区的划分维持上年政策不变(详见附表二)。
  四、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烟叶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烟草等部门加强对烤烟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越权调价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附表一: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表

附表一             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表

 

           单位:元/50公斤

等级

 

一价区

二价区

三价区

四价区

 上等

 

 

 

 

 

 C1F

中桔一

870

860

820

750

 C2F

中桔二

800

790

750

680

 C3F

中桔三

700

690

650

590

 C1L

中柠一

800

790

760

690

 C2L

中柠二

720

710

680

620

 B1F

上桔一

700

690

660

600

 B2F

上桔二

570

560

540

490

 B1L

上柠一

600

590

560

510

 B1R

上红一

560

550

525

480

 H1F

完熟一

590

580

550

500

 X1F

下桔一

610

605

580

530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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