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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55号 解除从利比里亚进口原木和木材制品的禁令恢复进口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55号颁布时间:2006-07-27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006年6月20日通过的关于取消利比里亚木材禁运的第1689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解除从利比里亚进口原木和木材制品的禁令,恢复进口。 
  二、由于利比里亚已对外宣布,在本国森林立法通过之前,仍暂时中止木材出口和发放木材经营许可证,因此解禁后尚不能立即与利方进行木材交易。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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