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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的期终复审裁定(一)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30号颁布时间:2004-06-30

     2004年6月30日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3年7月1日发布 2003年第2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 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对终止征收新闻纸反倾销税 后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做出裁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定    经调查,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加拿大、美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 的倾销很有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韩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倾销很有可能再度发生; 如果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加拿大、韩国、美国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有可能再 度发生。    二、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商务部的建议,国务院关 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保留原新闻纸反倾销税,即自2004年6月30日起,对进口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新闻纸仍然按照原对外贸易经 济合作部1999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 为5年。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本案裁定及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 的反倾销税的期终复审裁定   1997年12月10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 1997年 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 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1999年6月3日作出最终裁定(见原外经贸部 1999年第4号公告),对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进口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1998 年7月10日起,为期5年。   2002年12月31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2002年第70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03年7月9 日终止。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 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可在原 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向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书面复审申请。   2003年3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批准,由新组建的商务部承 担反倾销调查职能。   2003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 例》的规定对上述反倾销措施进行复审的申请。   一、调查程序   (一)公告立案   经审查,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造纸有限公司等12家申请企业2002年新闻 纸产量之和为同期全国总产量的73.46%,构成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同类产品生产的主 要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具有产业代表性。   商务部对申请书中关于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分析及相关证据材 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立案的充分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 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商务部于2003年7月1日发布2003年第28号公告,决定对 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二)调查期   倾销调查期为2002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 1998年7月1日 至2003年6月30日。   (三)立案通知   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商务部于2003年6月27 日就收到国内新闻纸产业反倾销期终 复审申请书一事通知了加拿大、韩国、美国驻中国大使馆官员。   2003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调查机关约见了加拿大、韩国、美国驻中 国大使馆官员,并向他们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公开文本,请其通知所在国国内的 相关出口商和生产商,同日,调查机关将本案立案情况通知了本案申请人。   (四)登记应诉   2003年7月1日,商务部在2003年第28号公告中对外公布:   就倾销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 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被调查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出口商或生产商应提供2002年 7月至2003年6月对中国及其它市场出口涉案产品的数量及金额。   就产业损害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产业损 害调查局申请参加应诉,同时应提供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生产能力、产量、库存以及 在建和扩建的计划。   如利害关系方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则商务部有权拒绝接 受其递交的有关材料,并有权根据掌握的现有材料做出裁定。   本案利害关系方未在立案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   加拿大Norske Skog Canada Limited公司在本案登记应诉时限过后向商务部提出 参加应诉的申请。2003年7月22日,加拿大驻华使馆来函要求给予加拿大涉案企业延 期应诉待遇。调查机关认为,加拿大生产商、出口商没有在公告规定的应诉时限内提 出应诉申请,也没有依据合理的理由申请应诉延期,因此,无法给予加拿大涉案生产 商、出口商应诉延期。   (五)倾销调查与损害调查   1、倾销调查:   (1)收集证据。立案后,调查机关利用下述方法和渠道,尽最大可能地搜集了与 本案有关的证据:   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了有关正常价值、出口价格、相关调整因素、倾销继续或 再度发生的可能性、世界和中国新闻纸市场等方面的相关证据。   调查了国内产业,了解了实施反倾销措施前后源自涉案国的进口新闻纸对国内产 业的影响、国内产业近几年来的发展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计划等等。   从中华人共和国海关了解了1996年以来涉案产品的进口情况。   请我驻涉案国机构协助搜集了涉案国新闻纸产业的产能、产量、进口量、销售量、 国内销售量、对中国的出口量、库存量、投资额等方面信息。   向我驻其它有关国家机构了解、核实了涉案国新闻纸向第三国倾销及第三国政府 对涉案国新闻纸进行反倾销调查或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情况。   向权威纸业研究机构了解了世界和中国新闻纸市场、新闻纸行业的有关情况、涉 案国新闻纸的进出口、国内消费、对主要国外市场的出口以及对一些主要出口市场的 低价倾销等情况。   向其它有关中介组织了解了世界和中国新闻纸市场、新闻纸行业的有关情况、涉 案国新闻纸的进出口、国内消费、对主要国外市场的出口以及对一些主要出口市场的 低价倾销等情况。   向有关行业协会,调查了中国新闻纸表观消费量、新闻纸反倾销措施对国内产业 的救济效果。   从公开出版的杂志、刊物中查阅了涉案产品及涉案国新闻纸产业状况等有关资料。   查阅了原始调查档案中涉案产品及涉案国新闻纸产业等有关资料。   (2)裁定前的披露。本案裁定前,调查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二十五条、《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向在反倾销调查过程 中提供信息的利害关系方披露了进行倾销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调查时所依据的 基本事实,并给予有关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的机会。   2、损害调查:   (1)到期复审通知   2002年12月9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出新闻纸反倾销措施到期复审通知。   (2)调查问卷   2003年7月22日,商务部向国内12家申请人发放了新闻纸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 《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并于2003年9月10日全部收回。   (3)实地核查与调查陈述会   商务部于2004年2月23日至3月18日期间,对申请人山东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福建 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造纸有限公司和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企业进行了实 地核查。商务部于2004年4月6日召开了调查陈述会,对其他8家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4)听取下游产业意见   2003年8月17日,商务部组织召开报业座谈会,听取对新闻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 的意见。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被调查产品:新闻纸   英文名称:NEWSPRINT   该产品主要以针叶、阔叶和废纸为原料,以化学法、机械法及化学机械法制浆经 一定配比抄造形成的纸张。   产品规格为每平方米重量45克、46克和48.8克等,宽度为781毫米、787毫米、762 毫米和1562毫米等。   主要用途: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按用途不同,分为卷筒纸和平板纸,主要供印刷 报纸、刊物等用。   税则号: 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1998至2001年进口税则号48010000。 2002、2003年进口税则号48010000、48026110、48026910的产品范围与上述税号相同。   调查范围:原产于加拿大、美国和韩国的进口新闻纸。   三、国内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   (一)国内同类产品   1、国内同类产品调查期内的变化   调查期内,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无论是抗张指数、撕裂指数、白 度、不透明度、平滑度以及洁净度等各项指标,2003年均优于1998年水平,还适应印 刷要求增加了色调标准等。   调查期内,我国已能够生产每平方米重量45克以上的各个规格的新闻纸。48.8克 新闻纸是中国目前所生产的市场主流产品,在质量上已基本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水平, 某些主要质量指标,已优于个别被调查国。   2、国内同类产品与被调查产品的相似性   国内同类产品,是主要以针叶、阔叶林木和废纸为原料,以化学法、机械法及化 学机械法制浆,经一定配比抄造形成的纸张。产品规格为每平方米重量45克、46克、 48克、48.8克、49克和51克等;宽度为781毫米、787毫米、762毫米和1562毫米等。   国内同类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基本相同或相似,具有可替代性。其相同性和相似性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国内同类产品在物理、化学性质上与被调查产品相同,在产品规格、白度和 平滑度等指标上基本相同。   (2)国内同类产品与被调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均为针叶、阔叶和废纸,相互之间 没有差异。   (3)国内同类产品与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工艺及过程相同,都是以化学法、机械法 及化学机械法制浆经一定配比抄造形成的新闻纸。   (4)国内同类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在用途上相同,主要供印刷报纸刊物等。   (5)国内各报社及印刷厂通过进出口经营者进口新闻纸,或由进出口经营者进口 后通过各种纸张交易市场销售给各家用纸单位。国内同类产品通常是由国内新闻纸生 产企业与国内各报社及印刷厂签订合同或通过各种纸张交易市场来进行销售。被调查 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在销售渠道上基本相同。   国内同类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在物理特性、化学性质、原材料构成、生产工艺、产 品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表现为相同或相似,具有相似性。   (二)国内产业   代表国内产业申请期终复审的12家企业中,包含原反倾销调查申请人7家,分别是: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造纸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 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和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另5家企业是: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泛亚 潜力纸业有限公司、东营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壮族 自治区柳江造纸厂。   四、复审期间继续征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2003年7月4日,商务部以 2003年第29号公告对外公布: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复审调 查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仍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 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五、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一)调查期内倾销的继续   1、正常价值   由于涉案国生产商、出口商没有登记应诉,致使调查机关无法直接获得涉案国涉 案产品的国内销售价格、出口到第三国的可比价格、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对中国 的出口价格、以及相关调整因素的数据和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正常价值 及其调整因素进行了认定。   2、出口价格   由于涉案国生产商、出口商没有登记应诉,调查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 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出口价格 及其调整因素进行认定。   3、调整及比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应按照 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   由于涉案国生产商、出口商不合作,调查机关无法获得其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调 整因素方面的数据,因此,调查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正常价值、出口价格按照公平 合理的方式进行了调整和比较。   4、倾销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将上述经过调整的 涉案国被调查产品的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在 同一贸易水平上进行了比较,得出倾销幅度。   经过上述调整和比较,调查机关认定,加拿大、美国在复审调查期内向中国出口 的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倾销幅度分别如下:   加拿大: 9.21%   美 国: 40.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的统计数据,韩国在复审调查期内仅向中国出口了4.79 吨被调查产品,并且全部属于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未征收反倾销税,即在复审调查 期内,韩国不存在一般贸易项下被调查产品对华出口。   (二)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1、存在倾销继续的背景   调查结果表明,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加拿大、美国被调查产品在面对反倾销 税的情况下,存在对中国继续倾销的事实。   2、生产商、出口商的情况或市场条件表明存在进一步倾销的可能性 加拿大   (1) 加拿大新闻纸产业产能、产量、闲置产能、产能利用率 加拿大新闻纸产业的有关情况表(单位:万吨) 年份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项目 产能 991.15 1000.43 960.63 930.67 930.22 932.8 产量 862.3 920.4 922.2 837.6 846.5 848.9 闲置产能 128.85 80.03 38.42 93.07 83.72 83.9 产能利用率 87% 92% 96% 90% 91% 91%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1998年以来,加拿大新闻纸产业有巨大的产能、产量和 相当数量的闲置产能, 2000年后产能利用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加拿大新闻纸产业涉案产品库存   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1998年以来加拿大新闻纸产业有较大的库存量。与中国 新闻纸市场表观消费量相比,其库存相当于同期中国新闻纸市场表观消费量的10.04% 至28.72%。详情请见下表: (单位:万吨) 年份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项目 库存 33.9 39.5 34.4 33.6 33.1 24.2 中国新闻纸市场 118.68 137.49 166.36 186.46 204.33 241.06 表观消费量   (3)加拿大国内市场新闻纸消费情况 加拿大国内市场新闻纸消费情况表 (单位:万吨)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项目 加拿大国内市场新闻 123.1 118.4 109.5 109.9 纸消费量   申请人提供的数据表明,与上一年度相比,2001、2002年加拿大国内新闻纸消费 量分别下降4.7万吨、8.9万吨,降幅分别为3.82%、7.52%,2003年加拿大国内新闻纸 消费量基本与2002年持平,这说明2000年以来加拿大国内市场新闻纸消费整体呈下降 趋势。   (4)加拿大对国外市场新闻纸出口情况   1998年以来加拿大对国外市场新闻纸出口虽有波动,但2000年以后出口总量基本 上呈现下降态势。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加拿大1998年至2003年对国外市场新闻纸 出口总量趋势图如下所示:   加拿大出口总量趋势图(略) 加拿大对主要国外市场出口量图(略)   根据2000年出口数据计算,加拿大对美国、巴西的新闻纸出口占其当年涉案产品 出口总量的81%,这两国是加拿大新闻纸的主要出口市场。   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加拿大对美国的新闻纸出口量分别为: 6,619,402吨、5,995,321吨、6,059,558吨、6,128,497吨. 与2000年相比,2001年、 2002年、2003年加拿大对美国的新闻纸出口量呈下降趋势。   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加拿大对巴西的新闻纸出口量分别为:259,206 吨、213,274吨、218,318吨、181,043吨。与2000年相比,2001年、2002年、2003 年加拿大对巴西的新闻纸出口量呈下降趋势。   调查表明,近几年来加拿大对其主要出口市场新闻纸出口不景气,呈明显的负增 长态势。   韩国   韩国新闻纸产业的闲置产能和产能利用率等方面的情况。   (1)韩国新闻纸产业产能、产量、闲置产能、产能利用率 韩国新闻纸产业的有关情况表(单位:万吨) 年份 1999 2000 2001 2002 项目 产能 180.9 182.2 181.4 181.4 产量 171.9 177.0 158.5 159.7 闲置产能 9 5.2 22.9 21.7 产能利用率 95.02% 97.15% 87.38% 88.04%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及调查机关自行调查,韩国1998年就已跃居世界新闻纸产 量排名第5位,占世界新闻纸总产量的5%,年产量约为170万吨。1998年以来,韩国新 闻纸产业产能基本保持不变,但产量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产能利用率表现出较大 幅度的下降态势,而闲置产能则大幅增加。   (2)韩国国内市场新闻纸消费情况 韩国国内新闻纸消费情况表(单位:万吨)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项目 韩国国内新闻纸消费量 131.2 125.1 139.8 114.4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表明,与2002年相比,2003年韩国国内新闻纸消费量下降25.4 万吨,下降幅度为18.17%,这说明近年来韩国国内新闻纸需求不景气,呈现大幅度下 降的趋势。   (3)韩国对国外市场新闻纸出口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1998年韩国新闻纸出口量约占其总产量的一半,占世界 新闻纸总出口量的5%。   申请人提供的数据显示,1998年以来韩国对国外市场新闻纸出口呈现下降态势。 韩国1998年至2003年对国外市场新闻纸出口总量趋势图如下所示:   韩国出口总量趋势图(略) 韩国对主要国外市场出口量(略)   根据1999年出口数据计算,韩国对澳大利亚、香港、印度、新加坡、台湾、巴西 的新闻纸出口占其当年涉案产品出口总量的52%,这些国家或地区是韩国新闻纸的主要 出口市场。   1999年至2003年韩国对澳大利亚的新闻纸出口量分别为:58,636吨、57,579吨、 19,473吨、27,227吨、51,055吨. 与1999年相比,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 韩国对澳大利亚的新闻纸出口量呈下降趋势。   1999年至2003年韩国对香港的新闻纸出口量分别为:93,703吨、72,090吨、44,953 吨、28,059吨、72,563吨。与1999年相比,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韩国对 香港的新闻纸出口量呈下降趋势。   1999年至2003年韩国对印度的新闻纸出口量分别为:61,921吨、52,642吨、32,804 吨、32,588吨、43,105吨。与1999年相比,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韩国对 印度的新闻纸出口量呈下降趋势。   1999年至2003年韩国对新加坡的新闻纸出口量分别为:52,545吨、48,326吨、 41,299吨、39,424吨、37,891吨。与1999年相比,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韩 国对新加坡的新闻纸出口量呈下降趋势。   1999年至2003年韩国对台湾的新闻纸出口量分别为:45,356吨、31,239吨、19,451 吨、7,933吨、36,250吨。与1999年相比,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韩国对台 湾的新闻纸出口量呈下降趋势。   1999年至2003年韩国对巴西的新闻纸出口量分别为:27,164吨、5,352吨、1,583吨、 9吨、18吨。与1999年相比,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韩国对巴西的新闻纸出 口量呈下降趋势。   调查表明,近几年来韩国对其主要出口市场新闻纸出口不景气,基本呈负增长态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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