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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0]2643号颁布时间:2010-11-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信委(工信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资委、能源局,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要求,我们制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  资  委
                        电  监  会
                        能  源  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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