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务院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7号颁布时间:2005-06-21

     2005年6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 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补选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行政长官,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总理 温家宝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