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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安庆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38号颁布时间:2005-05-13

     2005年5月13日 国函[2005]3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安庆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4]67号)及 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安庆市郊区的老峰镇、龙狮桥乡、长风乡、新洲乡划归安庆市迎江区 管辖。   二、将安庆市郊区的十里铺乡(不含眉山、象山、苏岗、砂桥、罗冲5个村)和 怀宁县的海口镇、山口乡划归安庆市大观区管辖。   三、安庆市郊区更名为安庆市宜秀区,将怀宁县的大龙山镇、五横乡和桐城市的 罗岭镇划归宜秀区管辖。宜秀区人民政府驻地由迎江区青少年宫路迁至大龙山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 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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