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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5]1号颁布时间:2005-01-08

     2005年1月8日 国办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 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仪(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景川(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东生(工商总局副局长)       阎晓宏(版权局副局长)       张晓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魏建国(商务部副部长)   成 员:沈国放(外交部部长助理)       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孙来燕(国防科工委副主任)       赵永吉(公安部副部长)       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       尹蔚民(人事部副部长)       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孟晓驷(文化部副部长)       蒋作君(卫生部副部长)       黄淑和(国资委副主任)       刘文杰(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 力(税务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质检总局副局长)       王玉庆(环保总局副局长)       赵 实(广电总局副局长)       江泽慧(林业局党组成员)       张敬礼(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勤(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汪永清(法制办副主任)       李志刚(中科院秘书长)       朱锦昌(社科院秘书长)       杜祥琬(工程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景川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 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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