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务院法规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遂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3]131号颁布时间:2003-12-18

     2003年12月18日 国函[2003]13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遂宁市市中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川府[2001]39号)和 《关于遂宁市市中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川府[2003]34号)收悉。现批 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遂宁市市中区,以原市中区的行政区域设立遂宁市船山区和安居区。   二、船山区辖原市中区的唐家、北固、西宁、保升、老池5个乡和桂花、新桥、 南强、复桥、仁里、永兴、河沙7个镇以及高升、南津、凯旋、镇江寺、介福、育才、 富源路、广德、嘉禾9个街道。区人民政府驻北辰街。   三、安居区辖原市中区的聚贤、常理、大安、马家、莲花、观音、步云7个乡和 安居、横山、会龙、东禅、分水、石洞、三家、玉丰、西眉、磨溪、拦江、保石、白 马、中兴14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安居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 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勘定。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