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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2]31号颁布时间:2002-04-18

     2002年4月18日 国办函[2002]3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请示》(浙政[200 1]2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隶属于海关总署,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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