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及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9]23号颁布时间:1999-03-16
1999年3月16日 国办发[199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信息产业部《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及意见》已经国务院
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8]
124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取
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
迟缓等问题。随着2000年的临近,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迫在眉睫,刻不容
缓。各地区、各部门及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贯彻落实《通知》
的各项要求和措施,按照分工不变、时限不变、工作进度只能加快的要求,认真负责
地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及本单位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信息产业部要继续加强
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财
政部、人民银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进
一步做好技术服务和指导,积极协助落实经费,确保计算机2000年问题如期解决。
对因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而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将追究
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信息产业部《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及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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