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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41号 颁布时间:2000-12-05

     2000年12月5日 法释[2000]41号 (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一三九次会议通过)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对审理变造、倒卖变造邮票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如 下:   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 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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