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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权转让合同?

颁布时间:1999-10-18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8/99信息】 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 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   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让与人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者 持有权移交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必须是拥有或者持有专利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即专利权人。对共有专利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任何共有人无权 转让共有的专利权,只能转让其共有的份额。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的,必 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必须经国务院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专利权转让合同 的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价款后取得专利权,成为新的专利权人,让与人不再对该 专利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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