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部法规 > 正文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448号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448号颁布时间:2005-01-10

     2005年1月10日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448号   鉴于加拿大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的要 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加拿大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 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生产加工的。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351号同时废止。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