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关于征求保温毯等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意见的函
药监械函[2003]11号颁布时间:2003-03-17
2003年3月17日 药监械函[200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
近期,我局收到下列有关产品如何分类的请示,由于这些产品的预期目的、功能
及作用等均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医疗器械的定义,拟不作为医疗
器械管理。现征求你们对此问题的意见。
一、保温毯:与WarmTouch病人用加温器配套使用,用于保持病人体温,不含电热
丝,仅与病人皮肤接触。
二、基因芯片:用于固定DNA和寡核苷酸探针,为各种基因芯片的制备提供基底材
料,用于科研或基因诊断。
三、病人体重仪产品:用于称量病人的体重。
对以上产品界定问题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03年3月17日至4月5日。意见
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逾期按无不同意见对待。
传 真:(010)68315665
通信地址:北京北礼士路甲38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邮政编码: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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