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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氟伐他汀(来适可)等20种进口分包装药品价格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8-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审定了氟伐他汀(来适可) 等20种进口分包装药品价格(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表所列价格自1998年10月25日起执行,此前公布的价格与本文不一致 的,一律以本文公布的价格为准。   二、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附表所列的价格销售,但同 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顺加作价。在购进价格低于规定的出 厂(或批发)价格的情况下,必须相应同幅度降低其批发(或零售)价格。   三、请将上述药品价格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委(价格司)。   附:氟伐他汀(来适可)等进口分包装药品价格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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