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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制发豆芽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212号颁布时间:2004-06-29

     2004年6月29日 卫监督发[2004]212号 北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制发豆芽菜是否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请示》(京卫疾控字 [2004]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豆芽的制发属于种植生产过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调整的食 品生产经营活动。   此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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