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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审查同意中海石油海南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法监发[2003]51号颁布时间:2003-03-06

     2003年3月6日 卫法监发[2003]51号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的函》(海 油函安[2003]2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编制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中外合资海南年产60万吨甲醇 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仍然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报我部审查后,方可施工。   此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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