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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颁布时间:2001-11-26

     2001年11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信息产业部决定,1993年9月11 日发布的《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1995年11月10日发 布的《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自2001年12月11日起废止。                                部长 吴基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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