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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印章的通知 

建办房改函[2002]272号颁布时间:2002-06-24

     2002年6月24日 建办房改函[2002]27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 各有关部门,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建设部住 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印章从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印模(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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