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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建镇规划提高工程质量的通知 

建村[2002]91号颁布时间:2002-04-08

     2002年4月8日 建村[2002]91号 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省建设厅:   六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工作的通知》(计 农经[2000]2372号)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移民建镇规划与工程 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建房质 量不高、移民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等。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做好移民建镇的规划,确保工程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 知如下:   一、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利用国债资金进行平垸行洪、移民建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水患的决 心和对受灾群众安居乐业的关怀。进一步加强移民建镇规划,提高工程质量,是学习 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 认识肩负着的历史责任,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做好移民建镇工作。   今年三月中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省分别与水利部、建设部、国家计委 签定了“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在建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书”, 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部门在移民建镇工作中的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 高认识,将责任落实、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把搞好移民建镇的规划与工程质量 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确保移民建镇的规划科学合理和顺利实施   移民建镇的规划要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各地要对将要实施和正 在编制的规划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规划选址、布点的科学性、水源点选择与道路 交通的组织、耕作半径与移民生计问题的解决、土地的置换、地形与地质勘探等,既 要因地制宜、又要保证规划的科学性。移民建镇规划一定要按程序进行审批,并严格 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不能擅自变更规划。   三、抓好移民建镇的住宅和公用设施的勘察设计工作   房屋建设和公用基础设施一定要进行设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选用灾后重建通用 图;也可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帮助设计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房屋;对于高坡、软 土地基和地质条件复杂的房屋应单独进行地基勘察和地基设计。所有公用基础设施都 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严禁无证或越级设计。   四、建立移民建镇工程质量责任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移民建镇工作中,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落实好移 民建镇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因地制宜、制定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和乡镇管理人员 实用施工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工程质量意识。   (二)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无论是自建、统建住宅,还是公用基础设施, 均应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人。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 的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应质量责任。   (三)进一步明确移民建镇工程规划、设计、建筑材料、施工各环节的质量责任, 充分调动和发挥建房户在移民建镇工程中的质量监管作用,千方百计确保移民建镇工 程质量。   五、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对新(扩)建移民建镇的住宅、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把抓好地基基础和结 构安全作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的重点内容。   (一)对移民自建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技术指导。要对工程使用 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重点是红砖、预制砼楼板、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等)进行必 要的知识培训;在开挖地基、砌筑墙体、安装预制楼板、拌制砼、安装拆卸模板、施 工防水层等重要工序上进行技术指导,以达到不留结构安全隐患,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的目标。   (二)对成片建设的统建房屋、三层以上移民建房和其它影响公众利益的建设项 目,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加 强对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县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办理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内的施工许可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执行施工图纸 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对新(扩) 建移民建镇项目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实施监理工作。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工作,对发现存在严 重结构隐患的施工方法和危房要及时告知项目建设单位或住户,并及时采取保证人身 安全的措施;检查结果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书面报告。   (四)工程竣工后,移民建镇建设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健全规划设计和工程项 目档案,并及时向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工程项目档案。   六、建立移民建镇检查和汇报制度   按照“责任书”要求,四省的建设厅应建立规划和工程质量督查制度,对全省的 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普查,同时对重点地区和项目每个月都要有 检查;并将检查的汇总材料分别上报省移民建镇领导小组和建设部。对发现规划设计 中的重大问题和工程质量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积极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建设部将对各地上报的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并选择1~2个省召开工程质量现场会, 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移民建镇工程质量情况统计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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