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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02]6号颁布时间:2002-06-18

     2002年6月18日 教基厅[20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 委:   今年是全国禁毒严打专项工作整治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禁 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指示精神,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做 好对青少年学生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现就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出 以下要求:    一、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禁毒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大中小学生 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通知》(禁毒通字[1997]3号)的要求,高度重视中小学 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把对中小学生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 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    二、要继续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今年“国际禁毒日”前后组织中小学 校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活动的通知》(教基厅[2000]8号)的要求。中小 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安排一课时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毒品预防的专题教育。教育的形式 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结合有关学科的教学进行,也可以采取观看禁毒展览、禁毒影 视片等形式进行。    三、要充分利用“国际禁毒日”等教育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公安部禁毒局联合编制了《中小学生禁毒教育挂图》,今年 六·二六“国际禁毒日”期间将赠送给全国中小学校。请各地利用这个机会,组织好 中小学做好今年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四、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吸毒的控防工作。鉴于一些毒品泛滥的严重地区出现极少 数学生吸毒的现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对学生吸毒情况的监控报告 制度,一旦出现在校学生吸毒现象,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和戒毒部门联系,做好吸毒学 生的治疗工作。同时,将学生吸毒情况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每年新学期开学后,请将本地区上学年度在校学生吸毒情况报送我部基础教育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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