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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二年制职业高中毕业生工资待遇问题的复函》

[1986]教职厅字012号颁布时间:1986-10-18

     1986年10月18日 [1986]教职厅字012号 四川省教育厅: 你厅8月16日来函收悉,关于要求明确二年制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工资待遇问题, 经与劳动人事部研究商定,根据国发[1982]252号文件精神,可参照普通高 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二年制职业高中 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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