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经贸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49号颁布时间:2002-11-29

     2002年11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2年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于2002年3月23日发布第1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 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进行反倾销调查。立 案后,应诉企业和其它利害关系方申请确认此次反倾销调查的产品范围,经过调查, 外经贸部依法确认如下。    一、此次冷轧板卷反倾销案调查范围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2001年的进 口税则号72091800项下用于马口铁生产的冷轧板卷。    二、若经过调查,外经贸部公告需对进口冷轧板卷采取临时(或最终)反倾销措 施,进口经营者进口上述进口税则号72091800项下用于马口铁生产的冷轧板 卷的,到外经贸部许可证事务局办理合同备案,并领取认证文件,凭此认证文件,海 关将免反倾销措施予以放行。    特此公告。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