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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5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公告第5号颁布时间:2002-03-01

     2002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2年公告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2年1月14日收到连云港三吉利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邻苯二酚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来自欧盟 的进口邻苯二酚进行反倾销调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 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国内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 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对外贸易经济合 作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 行了审查。申请人提出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在2000年和2001年1-9月的产量分别占 同期全国总产量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 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的 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决定对来 自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立案调查。现就有关调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将对来自欧 盟的进口邻苯二酚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01年 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将对欧盟进口邻苯二酚对我国相关国 内产业的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产业损害调查期为1999年1月1日 至2001年12月31日。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来自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   英文通用名称:catechol   产品种类:精细化工产品   分子式:C6H6O2   结构式:(略)   规格:含量≥98%   主要用途:被调查产品是重要的化工中间体,用途广泛,可用作橡胶硬化剂、电 镀添加剂、皮肤防腐杀菌剂、染发剂、照相显影剂、彩照抗氧化剂、毛皮染色显色剂、 油漆和清漆抗起皮剂,同时也是合成树脂、鞣酸,农药丁硫克百威、残杀威,医药黄 连素、肾上腺素、香料香兰素、黄樟素、胡椒醛等产品的重要原料。   税则号: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2001年的进口税则号中列为29072910   三、登记应诉。拟应诉的利害关系方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对外贸 易经济合作部办理登记参加应诉,同时应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供其2001年1 -12月 对中国出口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利害关系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国家经 济贸易委员会登记参加应诉,并提供其有关现有生产能力以及在建和扩建的计划。   四、不登记应诉。如被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出口商或生产商未在本公告规定 的时间内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登记应诉,则对外贸易经济合 作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有权拒绝接受其递交的有关材料。   五、利害关系方的权利。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 查国家(地区)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意见书 面提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利害关系方可以在上述期间内查阅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 的非保密文本。   六、本次调查自2002年3月1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03年3月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 情况下可延长至2003年9月1日。   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邮编:100731   联系人:周越、张蕾、韩勇   电话:86-10-65198409、65198196   传真:86-10-65198409   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联系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调查局   邮编:100053   联系人:李卫平、郭岩   电话:86-10-63193253、63193334   传真:86-10-63193334   网址:www.cacs.gov.cn (可网上提交应诉申请)。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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