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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开展国际招标业务的通知

外经贸机电字[2001]第36号颁布时间:2001-03-23

     2001年3月23日  外经贸机电字[2001]第36号 各地区、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各机电产品招标机构:   为了适应国际招标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创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严谨的 环境,建立高效科学的管理手段,我部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中的操 作程序作部调整,将逐步在 “中国国际招标网 ”上开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   “中国国际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以下简称: “网站”)是为机 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服务的指定网站。网站启动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有关单位可 在网站上完成招标项目建档、招标文件送审、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售、评标专 家抽取、评标结果公示等招标业务相关程序。其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和评标 结果公示将对国内外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电办和招标机构须在2001年4月20日前向网站办理登记注册。   二、机电办和招标机构须配备上网专用计算机并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日常 业务操作。   三、招标机构在办理登记注册时,须同时将各自的专家资料传至网站备案。   四、为便于统计数据,招标机构须实行网上项目建档。招标机构在接受委托的三 日内,须将项目基本信息在网站上登录,作机电办数据统计的依据。   五、机电办在审核招标文件后,须在网上函复招标机构。   六、招标机构在建档后发布招标公告前,须将审定后招标文件通过网站备案。   七、招标公告必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原通过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 网 ”发布的招标公告,改由网站代为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上同时发布。   八、开标后三日内招标机构须将招标文件购买纪录和开标纪录一并通过网站备案。   九、招标项目实行评标结果网上公示并接受网上投诉或质疑。评标结束后,招标 机构或买方(自主招标)须将评标结果在网站上公示,同时将评标报告按机电产品管 理权限报相应机电办备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公示期内无投诉或质疑,相应 机电办即对国外中标产品办理进口手续,对国内中标产品即函复招标机构或买方(自 主招标);使用国外贷款项目如在公示期内无投诉或质疑,则由国家机电办发放《评 标结果通知》。如有投诉或质疑,网站将转至相应的机电办处理。   十、招标机构须保持投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以便机电办在受理投诉或质疑时 查证。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期内的所有结果予以公告。   十二、除注册登记必须在4月20日以前完成以外,上述网上业务操作从5月1 日起实行。   十三、有关网站的具体操作我们将组织专题培训。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操作内容 将在网站上逐步推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国际招标网》简介   《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是经外经贸部授权,由北京必联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维护和运营,服务于国际招标业务的专业网站。   《中国国际招标网》将逐步实现信息发布、公文传输、数据统计、电子商务和网 上咨询等五项基本功能。   一、信息发布   (一)政策法规:国家公开发布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法规、机电产品进出口政 策、进出口机电产品关税政策。   (二)公告:发布全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信息;公示评标结果,受理投诉或质疑, 并对公示结果予以公告;采集并发布国外机电产品招标采购信息。   (三)机构介绍: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简介、全国国际招标机构资格 等级、业绩等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其他有关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和其他招标机构基本 情况简介。   (四)产品信息:国内外机电产品介绍,包括实物图片、技术参数及制造厂商的 基本资料。   (五)供应商信息:国内外机电产品制造厂家介绍,包括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在国内的投标、中标及使用情况,以及厂家的资信、业绩、联络方式等基本资料。   (六)专家信息:设立国家、地方两级专家库,提供专家的专长、联络方式等基 本信息,以随机选取的方式为各招标机构提供专家人选。   (七)业内活动:与国际招标相关活动、会议以及学术研讨等等。   二、公文传输   (一)文件备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纪录、开标纪录网上备案。   (二)请示上报:招标机构有关个案处理请示等。   (三)批复下传:机电办对招标文件审核复函,投诉或质疑的处理意见,请示问 题的回复等。   (四)内部通知。   三、数据统计   (一)机电办:对管理权限内的招标项目进行在线统计。   (二)招标机构:对本机构的招标项目进行在线统计。   (三)有关政府部门:对本部门相关的招标项目进行在线统计。   (四)贷款机构:对贷款项目进行在线统计。   四、电子商务   (一)招标文件在线出售:提供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网上支付功能。   (二)网上投标:接受投标商在线投标文件,提供密封性和投递时间认证。   (三)网上开标:提供网上开标平台和开标现场直播服务。   (四)网上评标:提供招标项目在线评标室,供招标机构、专家和业主对投标文 件进行在线评定,并自动生成评标报告。   (五)网上交易:提供国际贸易网上交易服务。   (六)采购平台:为国外进口商采购中国机电产品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和其他网上 采购服务。   (七)对外投标:为国内企业参与国外投标提供电子商务接口服务。   五、咨询和其他服务   (一)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机电产品进出口咨询、国际招标投标业务以及相关政策 法规咨询。   (二)为招标机构提供虚拟主机和域名解析等服务。   《中国国际招标网》操作说明   一、登记注册   (一)凡与机电产品招标投标业务有关或希望了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业务的单位 与个人均可申请登记注册。   (二)登记注册可在以下三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1.在登记注册区在线填写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表,提交至网站,并将登记注册 申请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网站备案。   2.在登记注册区下载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邮寄至网站。   3.向网站索取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邮寄 至网站。   (三)网站在收到登记注册申请表的3个工作日内将合格的登记注册信息入库, 并用电子邮件方式向登记注册申请人发放人网账号、口令及数字证书。   二、网上建档   (一)招标文件送审前,招标机构或买方(自行招标)在建档区按照标准格式将 招标项目内容登录建档。   (二)招标机构或买方(自行招标)应按照机电产品管理权限,将招标内容分包 建档。   三、招标文件备案   (一)机电办完成招标文件审核后,在网站该招标项目项下上生成招标文件审核 复函。   (二)招标机构或买方(自行招标)将审定通过的招标文件在文件备案区提交备 案。   四、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机构或买方(自行招标)在网站招标公告发布区按网站提供的标准格 式逐项填写。   (二)网站对提交的招标公告编辑分类后发布上网。   五、招标文件在线发售   (一)招标文件在线发售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1.网上支付方式:投标商在招标文件购买区利用在线支付平台支付文件费用, 经网站确认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预付费方式:投标商在网站专用帐户预存一笔资金,每次在该资金帐户中扣 除相应的文件购买费用,扣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二)网站每月进行一次招标文件出售款结算,并将结算款项由网站专用帐户转 至招标机构或买方(自行招标)账户。   (三)招标文件范本费用由网站从文件出售款中代为扣除。   六、招标文件购买记录、开标记录备案   开标后三日内,招标机构或买方(自行招标)将招标文件购买记录、开标记录在 网站文件备案区上传备案。   七、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机构或买方(自行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区按照格式在线填写《评标 结果公示表》并发布上网。   (二)有关单位可在评标结果公示区查看公示全部内容。投标商只可查看建议中 标人及最终评标价或不中标理由。   (三)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投标商如对招标过程或公示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 评标结果公示区在线填写《评标结果质疑表》,同时下载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后递交至相应的机电办。   (四)机电办对投诉与质疑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将最终处理结果上网公告。   八、统计信息   招标机构或买方(自行招标)在建档区按照标准格式将招标项目内容登录建档时 就自动进入统计状态,当招标过程结束后,数据统计信息自动生成。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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